关于公布海南省绿色建筑专家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海南省绿色建筑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完善我省绿色建筑专家库,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考核基础上,拟定了海南省绿色建筑专家名单,经公示后现正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文件及发展规划,开展绿色建筑相关科研、培训、检查、督查等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从专家库中抽选相应专家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从专家库抽选专家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并加强对专家的动态监管,将专家的职业操守和工作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三、各专家成员应加强廉洁自律、职业道德建设,在认真履行专业技术业务职责的同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纪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大众的监督与管理,以科学、公正的态度认真完成好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附件:海南省绿色建筑专家名单(共50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海南省绿色建筑专家名单
转自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